富凯公司实现无纸化报关
发布时间:2013年11月06日 已浏览: 次
根据《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2013年第52号》自2013年9月16日起,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(以下简称外汇局)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(以下简称A类企业)提供纸质报关单收、付汇证明联。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,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,通过中国电子口岸(企业端)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(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)并加盖企业公章。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。